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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林草种苗双打”行动 保生态建设种苗市场健康

发布时间: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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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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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10月,我州各县相继开展了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侵权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和种苗单位、合作社法律意识,规范我州林草种苗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好成效。

州林草局十分重视林草种苗的培育和市场规范工作针对我州尚无林业植物新品种,但已有取得地理标志权的经济林木和良种林木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种苗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统筹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手抓好了组织领导,分别由各县林草局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种苗管理、科技推广、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分工协调,同步推进工作。另一手抓好了重点和落实。一是对大量使用种苗的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林草种苗的来源和“两证一签”手续;二是对国有苗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合作社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技术规程建立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侵权假冒伪劣种苗行为;三是对种苗经销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户是否存在超范围违规经营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授权销售有植物新品种权和侵犯地理标志权等侵犯植物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包装种子等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全州共抽查了重点生态建设项目23个131个批次,涉及使用种苗的项目面积83019亩;抽查了国有苗圃18个49批次,涉及苗圃面积1658亩;抽查了种苗经营公司、育苗合作社62个106个批次,涉及面积2582亩。通过检查,全州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使用的种苗质量安全,国有苗圃、种苗经营单位、合作社的种苗生产经营规范,全州没有发现有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权的侵权行为,没有发生林草种苗行政违法案件。为我州生态建设项目的林草种苗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全州林草种苗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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