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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林草局三条要求,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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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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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州林草局召开党委会议贯彻落实州委刘坪书记关于汛期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就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主要负责人请销假管理等对全州林草系统提出要求:一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AB角在岗值班制度,坚持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同时在岗值班。二要及时报告信息。各县(市)林草局、各林业企业局、所属各单位所辖范围内如有情况发生,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有关部门及州林草局值班室,1小时内书面报告到有关部门及州林草局值班室。三要严格请销假管理。防汛期间,各县(市)林草局、各林业企业局、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单位。确需离开的,各林业企业局、所属各单位须书面报告州林草局批准后方可离开。各县(市)林草局报县上批准后报州林草局备案。州林草局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县(市)和单位的督促检查。


                 【供稿:杨梅】


责任编辑: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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