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政务动态

阿坝州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决定》积极稳妥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1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新冠疫情以来,阿坝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动员林草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管职责,进一步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后,全州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加大“两法”“两决定”宣传,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食用野生动物危害风险认识,加强舆情监控和正面引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蛙类保护管理》《关于做好梅花鹿等特种畜禽和黑斑蛙等蛙类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我州制定了“关闭退出一批、转变用途一批、移交管理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县(市)分类编制野生动物繁育单位关闭退出补偿方案,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切实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在野生动物禁食工作中,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与从业人员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其关切和诉求,耐心宣传、解释全国人大《决定》的重大意义,阐明国家维护养殖从业者合法权益的立场,确保了工作稳妥推进。8月28日,全州8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除保留20家(以药用、展览为主)养殖单位,已移交农业部门管理54家,退出9(其中食用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出4家)移交率100%,退出率100%,野生动物处置率100%。


                                  【供稿:龚智强】


责任编辑:州林业和草原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