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州林草局主动与州电力公司等部门对接,依法依规做好采伐林木行政许可服务。
州林草局要求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电网企业解决好“树线矛盾”,特别是九寨沟、理县、金川、壤塘等县和南坪、川西、观音桥、壤塘等国有林保护局,积极支持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危采伐林木事宜,允许电网企业先行向林草主管部门备案采伐,一个月之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未设计电力通道和电力保护区,但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要求电网企业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严格做好采伐作业设计;涉及保护地必须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截至目前,全州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份、批准书3份,蓄积量758.20立方米。
【供稿:刘勇 张剑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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