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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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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松潘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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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座谈会在松潘县召开,四川省林草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吴恒主持会议,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温晖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阿坝州林草局四级调研员龚智强作阿坝州湿地保护基本情况及《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汇报,松潘县、红原县、若尔盖县、阿坝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林草局等部门对《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针对湿地征占用、湿地修复与保护、生态补偿、行刑衔接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温晖就条例修订涉及的有关问题做了详细的阐述。她指出,《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地方性法律补充,条例修订要通过实施效果评估,针对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管理困局,明确修订方式。

吴恒表示,根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内容,各相关责任人积极发言,探讨、交流,收获很大,这将有力推动对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他强调,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上下协调联动,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加大基层执法力度,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发现揭露机制,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湿地保护宣传,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共识,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调研组将认真梳理阿坝州各县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确保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随后,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四川岷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马朝炜

责任编辑: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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