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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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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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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长江、黄河上游地区最大的“绿色生态天然屏障”和“珍贵的生物基因宝库”。州内生境极其复杂,生态系统结构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特有种多,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也是世界高山带物种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阿坝州也是各种珍稀野生动物的重要分布区,特别是大熊猫、金丝猴、梅花鹿等珍稀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区。全州分布着脊椎动物557种,其中兽类116种、鸟类338种、爬行类32种、两栖类23种、鱼类4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2种(其中一级24种,二级78种)。有藏羚、扭角羚、斑羚、鬣羚、梅花鹿、白唇鹿、麝类等大量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黑颈鹤、绿尾虹雉、藏马鸡、红腹角雉等珍稀禽类。全州13县共发展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84家,人工养殖麝、梅花鹿、七彩山鸡、野猪等野生动物18万头(只)。马尔康、金川、理县、茂县、黑水、九寨沟养麝场已发展到10家,养殖数量已达到1978头。

近年来,虽然我州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采取联合惩治行动予以打击,但由于区域广、战线长,加上利益的驱动,我州部分地区非法猎捕、杀害珍稀野生动物,利用铁夹、猎套、鸟网、渔具等捕捉工具乱捕滥猎,餐馆饭店、集贸市场、旅游购物点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仍有发生。这些不法行为危及野生动物种群安全,损害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迫切需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治。

2019320日至20191031日,阿坝州公安局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2019打野”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州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667人次、车辆4460台次,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6起(其中重大案件1起、特大案件2起),破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 ,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35起,行政处罚44人,行政罚款11.22万元,收缴野生动物死体44(),活体2714(),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76.2公斤,救助放归野生动物2753(),收缴猎具661个、枪支30支,赃款2.2万元,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刘波涛同志任组长,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德勇同志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刑警支队、治安支队、网技支队和宣传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确定了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等部门的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森林公安局,由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朱润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认真研议行动方案的同时及时印发了《阿坝州公安局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阿州公发〔201911号),划分了行动阶段,明确了打击重点,细化了职责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州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专项行动整体部署和工作重点,集中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有力震慑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公安机关以当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利用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打野行动”,最大限度地挤压了犯罪空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意义,大张旗鼓地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法律法规,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相关警种在每个乡镇、重要地段显著位置粉刷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悬挂横幅37条,到村寨、牧场、寺庙、学校散发宣传单9200张、画册1800册,通过宣传,切实有效地增强了广大林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法制观念,提升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

三、整合力量,全力出击

一是精心摸排,全面清查。按照“公安牵头、合成作战”行动要求,各县(市)局森林公安主动协调相关警种,全面开展线索摸排,通过网络巡查、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启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方式广辟线索来源,组织专门警力摸排每一起线索,专项行动期间共摸排线索45条,清理网上违法信息23条;主动联系州林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可疑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违法经营单位、景区旅游商品销售市场、土特产经营单位和肉制品经营加工点、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全州共开展清查行动32批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02处,检查重点市场324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所90余处,检查餐饮场所2523家。

二是各警种协同,加大卡点查缉。行动期间全州公安机关治安、交警、森林公安等警种密切协同,步调一致,在全州范围内共设置临时性卡点和移动卡点47个,对过境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若尔盖、阿坝两个环川公安检查站及汶川环蓉治安卡点治安、森林公安派员常驻,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天候运行,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专业人员同步上岗,通过卡点查缉,斩断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运输通道

三是明确打击重点,整体联动。全州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及辖区各派出所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作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所确定的打击重点,严打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利用围网、枪杀、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等地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利用网络平台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执法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不枉不纵、不遗不漏。

“打野”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行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显示了我州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使全州保护野生动物环境得到净化、市场有序规范,对提升公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州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效益;对全州生态系统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报送单位:阿坝州林草局

撰 稿 人:龚智强

联系电话:0837-2821410

责任编辑: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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